滿足客戶對含鋰電池貨物的運輸需求,制定出,UN38.3(UNDOT)的測試。UN38.3是指在聯合國針對危險品運輸專門制定的《聯合國危險物品運輸試驗和標準手冊》的第3部分38. 3款,即要求鋰電池運輸前,必須要通過高度模擬、高低溫循環、振動試驗、沖擊試驗、 55℃外短路、撞擊試驗、過充電試驗、強制放電試驗,才能保證鋰電池運輸安全。如果鋰電池與設備沒有安裝在一起,并且每個包裝件內裝有超過24個電池芯或12個電池,則還須通過1.2米自由跌落試驗。
一、鋰電池UN38.3認證主要測試項目
1. 高度模擬試驗:在壓力≤11.6kPa,溫度20±5℃的條件下,保存6小時以上,無漏液、排氣、解體、破裂,燃燒。
2. 熱測試:在72±2℃和-40±2℃的條件下進行高低溫沖擊試驗,在極限溫度中存放時間≥6h,高低溫轉換時間≤30min,沖擊10次,室溫(20±5℃)存放24h,試驗總時間至少一周
3. 振動試驗:15min內從7Hz至200Hz完成一次往復對數掃頻正弦振動,3h內完成三維方向12次振動;對數掃頻為:從7赫茲開始保持1gn的大加速度直到頻率達到18赫茲。然后將振幅保持在0.8毫米(總偏移1.6毫米)并增加頻率直到大加速度達到8gn(頻率約為50赫茲)。將大加速度保持在8gn直到頻率增加到200赫茲。
4. 沖擊試驗:150g、6ms或50g、11ms半正弦沖擊,每個安裝方向進行3次,總共18次;
5. 外短路試驗:在55±2℃、外電阻<0.1Ω條件下短路,短路時間持續到電池溫度回到55±2℃后1h。
6. 碰撞試驗:9.1kg重物自61±2.5cm高處落于放有15.8mm圓棒的電池上,檢測電池表面溫度。
7. 過充電試驗:在2倍的大連續充電電流和2倍的大充電電壓條件下,對電池過充24h。
8. 強制放電試驗:電池串連12V直流電源,以大放電電流進行強制放電。
二、鋰電池UN38.3認證適用產品范圍
1. 各種鉛酸蓄電池(如汽車啟動用鉛酸 蓄電池、固定型鉛酸蓄電池、小型閥控密封鉛酸蓄電池等)
2. 各種動力二次電池(如動力車用電池、電動道路車車用電池、電動工具用電池、混合動力車用電池等)
3. 各種手機電池(如鋰離子電池、鋰聚合物電池、鎳氫電池等)
4. 各種小型二次電池(如筆記本電腦電池、數碼相機電池、攝像機電池、各種圓柱型電池、 無線通訊電池、便攜式DVD電池、CD和MP3播放器電池等)
5. 各種一次電池(如堿性鋅錳電池、鋰錳電池等)
三、鋰電池UN38.3認證包裝要求
1. 除非安裝在設備中(如安裝在手機、照相機、對講機、筆記本電腦等),電池及原電池必須單獨包裝以防短路,并裝于堅固的外包裝內。
2. 除非安裝在設備中,每個包裝件如果裝有超過 24個原電池或 12 個電池,必須還要滿足以下要求:
2.1. 每個包裝件必須用標記說明內含鋰電池及包裝件破損時應采取的特殊措施。
2.2. 每票貨必須有隨機文件來說明包裝件中裝有鋰電池及包裝件破損時應采取的特殊措施。
2.3. 每個包裝件必須能承受任何取向的 1.2m 的跌落試驗, 而不損壞包裝件內的電池或元電池,并沒有改變其中電池的位置以至電池與電池(或原電池與原電池)互相接觸、沒有電池自包裝件中漏出。
2.4. 除非鋰電池安裝在設備中,否則每個包裝件的毛重不得超過 30kg。